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大港总降-2电房35KV2#主变压器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现就大港总降-2电房35KV2#主变压器大修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大港总降-2电房35KV2#主变压器大修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及数量:大港总降-2电房一台SFZ9-12500/35型主变压器大修。
2.本项目要求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完工。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变压器吊芯的修复、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地点:新区大港临江西路8号大港总降-2电房。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本次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须提供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35kV及以上变配电设施或油浸式变压器的安装、修理、试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1正本1副本,注明“大港总降-2电房35KV2#主变压器大修招标”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包含以下内容按序装订:
商务部分: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标书 :
1.投标报价(包含总价及主要配置的分项报价)及施工工期;
2.变压器大修现场施工方案在投标书上必须明确、详细;
3.投标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审计后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于30天内后付清余款。须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六、评分方法
1.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标原则和方式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招标人组织5个及以上单数的评委,并设立监督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意向人可在发标人陪同下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招标人最终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3.招标人保留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察或了解的权利,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失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4.该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如有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1月17日14:00。
九、联系方式
1.收件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设备保障部 刘强
2.收件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邮编212100)
3.联系电话:0511-8531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