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大港总降-1电房微机保护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现就大港总降-1电房微机保护装置改造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大港总降-1电房微机保护装置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及数量:大港总降-1电房十五台微机保护装置(含高压柜面板更换)。
2.本项目要求工期:按甲方安排分期分步施工,配合甲方的微机保护装置改造进度,逐台实施、验收、交付使用。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微机保护装置的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地点:新区大港临江东路4号大港总降-1电房。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本次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9万元。
三、保护装置配置表
| 序号 | 开关柜编号 | 配置装置型号 | 数量(台) |
| 1 | 301、302 | 变压器保护装置 | 2 |
| 2 | 101、102 | 线路保护装置 | 2 |
| 3 | 122 | 电容器保护装置 | 1 |
| 4 | 111、113、115、121、119 | 线路保护装置 | 5 |
| 5 | 114、116、117、120、123 | 线路保护装置 | 5 |
| 总计 |
|
| 15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10kV及以上微机保护装置安装、试验)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1正本1副本,注明“大港总降-1电房微机保护装置改造招标”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包含以下内容按序装订:
商务部分: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年营业额证明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标书 :
1.投标报价(包含总价及主要配置的分项报价)及施工周期;
2.微机保护装置改造现场施工方案在投标书上必须明确、详细。;
3.投标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六、其他要求
1.投标意向人可在发标人陪同下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招标人最终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3.招标人保留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察或了解的权利,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失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4.该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如有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1月17日14:00。
七、联系方式
1.收件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设备保障部 刘强
2.收件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邮编212100)
3.联系电话:0511-85317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