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大港总降-1电房10KV配电柜电磁操作机构改弹簧操作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现就大港总降-1电房10KV配电柜电磁操作机构改弹簧操作机构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及数量:大港总降-1电房15台CD10型电磁操作机构配电柜改CT19型弹簧操作机构。
2.2、本项目要求工期:按甲方安排分期分步施工,配合甲方的配电柜操作机构改造进度,逐台实施、验收、交付使用。
2.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配电柜操作机构的改造、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项目地点:新区大港临江东路4号大港总降-1电房。
2.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6、本次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一年后付清余款(含3%的质保金)。须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月 16 日下午14 时,在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路4号电力楼会面,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统一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介绍配电柜的现状、现场施工环境等情况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踏勘过后,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明)报名,并且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证书,通过审查后,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投标截至时间为 4 月 22 日下午 14 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立即开标(开标前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开标会议在新区大港临江路4号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1正本1副本,注明“大港总降-1电房10KV配电柜电磁操作机构改弹簧操作机构招标”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6.4.1、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4.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4.3、投标报价(包含总价及主要配置的分项报价)及施工周期。(作为重要的评分项)
6.4.4、配电柜操作机构改造现场施工方案在投标书上必须明确、详细。
6.4.5、满足招标要求的付款承诺。如有其它优惠请详细说明。
6.4.6、投标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7、评分细则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须缴纳保证金3000元,招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如果不中标予以退还,若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9、根据镇港集司发[2011]38号有关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定合同前支付组织开标评标费1000元。
10、该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如有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
11、联系方式
11.1、收件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设备保障部 刘强
11.2、收件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东路港口电力楼(邮编212100)
11.3、联系电话:0511-8531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