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05-0020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文号: 枞政〔2020〕2号 关键词:
生成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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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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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2014号)要求,县政府决定,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34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4项民生工程具体内容

(一)省民生工程项目

1.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0年,实施10000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省级中心村实行全覆盖。

2.出生缺陷防治。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在全县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坐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0年,全县免费产前筛查1700人,免费产前筛查率达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80%以上。

3.智慧健康建设。围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在继续推进“智医助理”的基础上,加快“智联网医院”建设,面向基层打造人机协同的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2020年,建设智医助理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个;依托省、市建立的“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做好辖区内“安康码”的推广使用,“安康码”申领率覆盖辖区内4G手机用户数80%以上,推进“安康码”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选取1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互联互通试点。

4.“四好农村路”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推进城乡道路客运融合发展、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2020年,建设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506.215公里;实施县乡公路大中修29.821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所有乡镇均完成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培训、上岗;继续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5.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2020年,通过重建、修缮加固形式完成24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6.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全省脱贫攻坚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解决具备通自来水条件的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实施官埠桥镇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改善受益人口0.85万人,提高我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

7.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经“351”综合医保保障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2020年底前,“351”“180”平稳过渡到现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8.贫困残疾人康复。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听障、脑瘫等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对未享受省民生工程中精神病服药相关补贴的,且有服药需求的非贫困精神类残疾人给予服药补贴。2020年,为28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131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1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救助,为1050名非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每人每年800元服药救助卡。

9.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医疗救助、困难职工帮扶。2020年,保障农村低保16890人;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265人;保障239名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对约422人次生活无着人员提供相应救助;为11577名残疾人提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需要长期照护的12522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71500人、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65350人;为困难职工生活、医疗、助学提供救助54户。

10.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全县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2020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11.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2020年,支持9个乡镇11个村在不改变资产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有关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村集体接受资助、捐赠和补助形成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可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范围,积极拓宽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渠道。加强风险防控、跟踪问效和动态调整。

12.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产村人”融合、“建管护”并重,协调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和乡风文明建设,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任务。2020年,建设8个省级中心村,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13.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规范运营和上行服务功能,培育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创建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推动我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2020年,建设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电商示范村7个。

14.“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0年,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带动贫困村、12000户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3000户贫困户自种自养和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70个。

15.党建引领扶贫。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选派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保障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压实选派帮扶干部工作职责,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2020年,落实55个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共165万元,推动选派帮扶干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6.技能培训提升。免费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进行技能脱贫培训(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技工院校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订单式技能脱贫培训;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20年,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300人次,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15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10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17.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围绕“稳就业”要求,通过强化就业服务对接、推进创业平台建设、落实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托底安置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2020年,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

1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9.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做到便民利民。

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2020年,参(续)保缴费人数25.13万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21.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疫规划接种补助;对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职业病报告情况等进行监测。2020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6000人,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约89670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22.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的试点模式。2020年,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建设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办)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共13个,覆盖面达100%,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个,配建率达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23.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围绕“幼有所育”,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县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0年,新建、改扩建2所公办幼儿园;对988名困难家庭实施幼儿入园资助;培训幼师73名;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冬季取暖工作。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20年,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学生数43180人;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43180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4178人;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面积55318平方米;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采暖工程,惠及学生40118人。

2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2020年,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5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90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822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977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1578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6.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2020年,实行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1个;免费开放文化馆1个;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19个;开放维护190个行政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开展农村文艺演出不少于190场;开展体育活动190场以上。

27.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为加快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确保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0年,基本完成2019年开工建设的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新开工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推进2019年开工的5个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

28.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加强源头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皖优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新培育16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和14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29.水环境生态补偿。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加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水生态更加美好。2020年,枞阳大闸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III类,完成目标考核任务。

30.棚户区改造。实施包括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重点镇以及城市危房等各类棚户改造。2020年,新开工1200户(套),基本完成1200户(套)。

3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老旧居住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2020年,整治改造老旧小区3个,总建筑面积3.73万平方米,居民住户370户。

(二)市民生工程项目

32.民生保险。为城乡居民购买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五类事故和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为全县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3.妇幼疾病筛查工程。通过早发现,早干预,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主要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含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髋关节脱位筛查;新生儿眼病筛查。2020年,对3500名新生儿进行48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对3500名新生儿进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对2800名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对2200名新生儿进行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对1400名新生儿进行眼病筛查。

34.食品安全工程。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乡镇和社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有效履行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建设2个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和5个基层所食品安全快检室。

二、工作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坚持以重点民生工程实施为抓手,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等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短板领域。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群体就业、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民生建设,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足额安排到位,不留缺口。

(三)精准高效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加强过程管控,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评审认定、补助发放、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积极提升实施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四)严格绩效考评。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估评价,积极构建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管控、事后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人大政协巡视、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民意调查等多层次督查监督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绩效。

(五)巩固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落实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职责,确保项目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六)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民生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项目县直主管单位要履行主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要履行主体职责,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民心工程。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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