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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03-0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信息来源: 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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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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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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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9年4月15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4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扶贫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促进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帮助贫困人口增收,推动贫困地区脱贫,结合枞阳实际,由县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

三、起草过程

县商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5月8日,通过OA平台征求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收集到的建议全部采纳。7月31日,县委副书记杨秀颀主持召开消费扶贫工作座谈会,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和县直17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除引言外,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规定了开展消费扶贫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实施方式。提出了消费扶贫的主要任务,即通过帮扶单位助销、“四进”对接承销、龙头企业带销、宣传推介展销、商场超市直销、电子商务营销、基地认领订销、旅游带动促销等工作措施,扩大农产品销售和服务,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第三部分,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包括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各种专业服务;鼓励或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扶贫工作等。

第四部分,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包括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通过共享共用共推方式,合力打造我县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对市场主体全方位监管等。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落实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五、创新举措

在县域结对帮扶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性地建立了消费扶贫助推县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通过消费扶贫打通农特产品销路,帮助贫困人口增收,提升县域结对帮扶成效,构建了结对合作共赢新格局。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意见》做好相关工作,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适时调整,使该方案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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