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镇江港大港三期码头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处理项目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采购
招标公告
镇江港大港三期码头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处理项目 已经由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镇江港大港三期码头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处理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镇江港大港三期码头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处理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采购
2、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镇江新区大港三期港区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
详见设计图纸中(除负压站部分)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部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一体化设备制造、附属设备、管道、阀、泵等采购、设备的包装运输、所有设备及配套吊装、安装、整个项目总系统调试(负压设备配合)、备件、质保期内服务、配套的土建工程。
5、工期:80个日历天。
6、限高价:214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
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设备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资格;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行设计、制造一体化处理设备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安装能力,具有设备销售、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量管理体系;
(2)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一体化设备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6年元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同等规模招标设备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供货)合同或验收报告等用户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一体化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允许土建工程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联系方式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预定于2019年1月15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联系方式中的地址,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构概不负责。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指标、供应周期、企业业绩、服务承诺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
地 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临江东路港口三期10号门4楼 装备工艺部
联系人: 王建 / 张硕涛
电 话: 15105297965 /1390610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