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库改扩建拟拆除报废资产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103
本招标项目305库改扩建拟拆除报废资产项目 ,招标人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镇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2拆除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2个独立法人公司,需分别对应工程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本次为集中招标。中理公司拆除内容为:办公楼(四层)、水分检测室;大港分公司拆除内容为:文化中心系统器材、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大港304库绿化、文化中心等构筑物或设施以及拆除区域树木移栽。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拆除清单、招标文件。
2.1.3工期要求:拆除清理工期为7个日历天。
2.1.4报价要求:报价为投标人补贴给招标人的费用,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提供贴补价的税票(仅开具收据)。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拆除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4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能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2020年6至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0年6至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踏勘,并据此制定投标方案,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投标人必须书面填写《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废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0月16日前,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月 23日 14 时00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路4号
联系人:朱贝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38272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