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购电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拟通过向售电企业就我司2021年度计划用电电量采购及相关交易操作代理权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1.项目名称: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2021年度购电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现有四个电能缴费账户(见下表),其中镇江市大港新区和新区大港临江路电房供电电压等级为35KV,长江路19号和龙门口电房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其中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账户执行的目录电价属10-110千伏以下一般工商业电价,将通过本次招标选定合作方。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四个缴费账户2021年预计总用电量约3300万千瓦时,拟通过长协购电 2600万千瓦时,其余通过月度平台竞价购得。
电能缴费账户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户号 | 地址 | 电价类别 |
1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 5005000005 | 镇江市大港新区 | 一般工商业 |
2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 5005021368 | 新区大港临江路 | 一般工商业 |
3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 1000232951 | 龙门口 | 一般工商业 |
4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 1000002746 | 长江路19号 | 一般工商业 |
3.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5.1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生效的单位;
5.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5.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5日14 时前缴纳报名费5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汇款凭证放入标书,请各投标人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分两次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请打款后及时与招标代理人联系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发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
7. 现场查勘及投标截止时间
7.1.现场查勘与招标人联系,时间2020年 9月27 日-28日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9 日14 时;递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三楼招标中心)。
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
联系人:刘强
电话:15052940250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3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鞠辉
电话:138529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