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大港1#-3#泊位改扩建工程
方案设计及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江港大港1#-3#泊位改扩建工程方案设计及项目咨询服务((ZGJTZB2020-91)
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1#泊位改扩建,靠泊能力从2.5万吨级提升至15万吨级兼20万吨级,改造后的1#泊位应匹配合适的出运泊位,并尽量保持吞吐量进出平衡,后方布置散货堆场、装卸流程线、生产配套设施等;2#、3#泊位码头升等,靠泊能力从2.5万吨级提升至7万吨级。
3.招标范围和目标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招标范围为:镇江港大港1#-3#泊位改扩建工程方案设计及项目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3.1项目方案设计:
(1)充分利用现有1#-3#泊位码头及1#泊位上游约230米岸线,并考虑大港汽渡搬迁后与上游大港三期码头衔接,预留远期发展空间;研究现有港池存在必要性,最大限度使用岸线资源。
(2)新建1#泊位后方堆场,并预留与上游大港三期散货堆场流程线对接接口;2#、3#泊位后方利用现有场地,优化陆域布置尽量提高堆存能力。
(3)突破思维局限,择优引进先进的水陆域平面布置方案和散杂货水水中转装卸工艺方案。研究水铁联运方案,优化港内线路走向、火车装车作业区布置,进一步挖掘铁路运量潜力。
3.2 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3 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测量、勘察等工作。
3.4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局限于:
(1)工可前置:涉河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通航安全论证、航道影响评估、绿色港口及环境保护方案等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会务,及至取得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
(2)非工可前置(可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安全预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等各类报批所需的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会务,及至取得有效评审意见或批准文件。
3.5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或审查,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批复文件及相关服务。
4.工作时间要求
4.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总体平面布局设计方案、效果图;
4.2招标人确定方案后15天内,完成测量工作;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并开始启动岸线报批程序;
4.3同步开展项目报批所需的专项报告编审工作,完成防洪影响评价、通航安全论证、航道影响评估、岸线合理性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等工作,2021年4月底前取得交通运输部工程使用港口岸线批复;
4.4 完成其他各项专题研究,2021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满足开展初步设计条件,确保2021年10月底项目开工建设。
5.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至少联合体牵头人要具备),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沿江或沿海万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整体咨询服务业绩,并至少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海事通航安全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其中的三项,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担任过沿江或沿海港口码头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整体咨询服务业绩,并至少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海事通航安全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其中的三项,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5.2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或不予接受。
5.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5.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6.报名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现场缴纳)。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须备注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须含开户行联行号)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6028529@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7.2.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提供上款报名必须材料后,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4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4时30分。
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
联系人:李浩泉
电话:13646100119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03室
联系人:詹实
电话:13952855276 0511-85317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