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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二次公告

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二次公告(招标编号:ZGJTZB202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扬州港滨江大道北侧。

2.2工程内容:对滨江路北侧(在砼台阶处)进行形象提升,在600米长度范围进行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工作内容。

2.3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主要工作内容为:包含户外广告牌匾基础、骨架、内容等设计施工,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招标人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2.5工程节点工期:

1)设计阶段: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后提交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招标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及审查。(时间节点由中标单位根据总工期统筹安排)

2)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方案审查情况,在招标文件(第二阶段)中确定。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企业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投标:

(1)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以与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以自行委托给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法。

5.1第一阶段为潜在投标人公开报名、获取招标人的技术需求、现场踏勘、编制并提交不带报价的设计方案(方案造价原则上不超过58万元):招标人将在综合分析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设计方案并编制第二阶段的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须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需求规定的编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分,得分在前三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获得第二阶段的投标资格(如第一阶段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招标流标),投标人有权不向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及未参加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2第二阶段为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经过初步筛选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的最终设计方案提交最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选用前三名设计方案中任一方案并进行优化作为第二阶段的最终技术方案,被选中设计方案的潜在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方案优化(由第二阶段中标人补偿设计方案费1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安排: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根据要求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纪委监察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91714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port.com/http://www.portzj.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12日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8.2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峻

联系电话:13665229637

地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

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志强

    机:0511-85317631

    机:13382722765

    箱:524363378@qq.com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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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 0511-85668865
邮箱 : zfb@port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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