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大港三期工程6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
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6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江港大港三期工程6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供电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装施工总承包的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 项目建设地点:镇江港大港三期。
2.2 项目规模:新建两座6kV分变电所,总降压站和各变电所内配置若干台6kV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直流屏、电缆敷设、综合自动化及监控系统等。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镇江港大港港区三期工程新增的一条装卸斗轮机生产线,需对已建35kV总降压站进行改造扩容,新建两座6kV分变电所,总降压站和各变电所内配置若干台6kV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直流屏等,为新增的一条装卸斗轮机生产线配套设置电气箱、柜和电力电缆等供电设施。为保证镇江大港三期和四期港区供配电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提高供配电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对大港港区三期和四期港区综合自动化及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升级,统一设置一套涵盖三期四期的综合自动化及监控系统。施工范围包括土建施工过程的预埋配合,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另外原2组计量柜拆除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拆除的柜子属发包方)。
2.4标段划分:1个。
2.5工期:130日历天。2021年1月份进行机柜调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标段施工与土建、设备安装标段施工间的交叉、衔接,服从招标人的调度,电缆敷设及高压受电时间需服从招标人的具体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的10kv及以上供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项目包含的供电分项施工合同价或结算审计价必须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下同)。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0年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
3.5 投标人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必须为盈利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1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0年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查询截图的可不提供原件)。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将按无效标处理。
(4)类似业绩: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的10kv及以上供电工程施工业绩,项目包含的供电分项施工合同价或结算审计价必须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9月2日至 2020 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现场缴纳)。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须含开户行号)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jiangj6678678@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领取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3日9时00分;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和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15105297965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港口三期10号门
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晶
座 机: 0511-85317636
手 机:13812468636
邮 箱:jiangj6678678@163.com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