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城港区环保效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扬城港区环保效能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市新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扬州市东北分区北部(扬州市新盟物流有限公司、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内)。本工程新建挡风抑尘墙长约1274米(高12米)、堆场硬化面积约2.8万平米、路面修复面积约3605平米、新建传达室2座、雨水调节沉定池1座、给排水、强弱电管道敷设等内容。其中:
a、挡风抑尘墙采用柱下条形基础或灌注桩基础;承台、条基、地梁砼强度等级为C30。
b、堆场修复:新港堆场约1.57万平米,采用预制C30六角块铺面;新盟堆场约1.16万平米,采用预制C30六角块铺面。
c、传达室设置在新盟、新港物流公司出入口,单座建筑面积约25平米。
d、雨水调节池:为地下式钢筋砼结构,用于收集港区内初期雨污水。
具体以设计文件为准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2个独立法人公司,需分别对应工程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本次为集中招标。招标内容主要为挡风抑尘墙施工、堆场道路修复、传达室新建、室外给排水系统(包括雨水调节沉淀池、生活、环保用水)、附属设施建设等,以及完成上述工程而必须进行的道路的破除、恢复,部分弃土外运等工作。
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3、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b、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备年审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必须是盈利企业。
(3)业绩要求:
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高度在12米(或以上)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施工工程的业绩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项目包含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分项施工合同价或结算审计价必须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下同)。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a、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0年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书面承诺)。
b、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0年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a、项目经理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高度在12米(或以上)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施工工程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
b、技术负责人业绩:/。
(7) 其他要求:
a、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要求,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c、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查询截图的可不提供原件)。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将按无效标处理;
d、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高度在12米(或以上)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工程。项目包含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分项施工合同价或结算审计价必须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29日17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现场缴纳)。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须含开户行号)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4.2.本项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领取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15日下午 14 时0分;递交地点: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yzport.com)、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portzj.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市新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 ||
| 联系人 | : | 魏奇、蒋铭 | ||
| 电话 | : | 15152786060、18852710579 | ||
| 传真 | : | |||
招标代理 | : |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 |||
邮编 | : | 212132 | |||
联系人 | : | 李志强 | |||
电话 | : | 13382722765 | |||
传真 | : | / | |||
| : | 524365578@qq.com | |||
开户名称: |
|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 |||
银行账号 | : | 32050175863600000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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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