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气体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气体年度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及参数
产品规格型号 | 数量(年度) | 计量单位 |
氧气(10±0.5mpa) | 2448 | 瓶 |
乙炔 (2±0.2kg) | 2492 | 瓶 |
二氧化碳(15±1kg) | 110 | 瓶 |
氩保气 (10±0.5mpa) | 110 | 瓶 |
1.为年度计划量,按招标人要求分批送货。
2.送货地点:镇江大港港区5个地点,氧气,乙炔分车运输,每次最低送货量20-30瓶,每周送货频率1-2次.
3.中标单位免费提供气瓶。
4.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
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购买车辆保险。
4.司机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具有危险品押运证。
5.提供从业人员保险证明。
6.气瓶提供检测证明,每个钢瓶需有上下橡胶保护圈、保护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25日14 时前缴纳报名费300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汇款凭证放入标书,请各投标人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分两次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请打款后及时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报名费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发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四、公告时间:2020年 8月 日— 8月 日。
五、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包含报价、各项资质、同类产品业绩、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8 月31 日 14 时;递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三楼招标中心)。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
联系人:汪佳寅
电话:13775361338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3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鞠辉
电话:138529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