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缆桩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对1#泊位1#、2#、3#、10#、11#、12#系船柱,4#泊位15#、16#系船柱,7#泊位32#、42#系船柱(含借用6#泊位的52.5m),8#泊位51#系船柱,9#泊位52#、53#、68#系船柱,10#泊位1#、15#、16#、17#系船柱进行改造。
本工程一共需改造系船柱18个具体详见施工图。
2、项目要求
工期要求:单批系船柱改造工期,即60天。
3、项目经费
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
4、限高价
本工程招标限高价:79万元(含9万暂列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6年以来)有一个码头施工或系缆桩改造项目;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标段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如有)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C、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获取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文件获取: 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2日15:00前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镇江港务集团大港三期7楼基建部(镇江新区大港临江东路港口三期10号门)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
3、发布公告媒体:公告媒体为镇江港务集团网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2: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联系方式中的地址。
3、投标人不需出席开标会议。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临江东路港口三期10号门7楼装备工艺部
联系人: 龙宇飞 / 张硕涛
电 话: 051185305617、18652829727 / 1390610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