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低压岸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二零一九年八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低压岸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低压岸电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区域
2.2招标范围: 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
2.4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400V/100KVA低压岸电桩 2套
2.5 交货地点: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区域
2.6 交货期: 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港口码头岸电类似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及签字盖章页;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镇江港务集团网站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30】日下午14: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江港务集团网站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新
联系电话:13605285959
地 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REF _Ref432686825 \n \h \* MERGEFORMAT 1.1.2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
REF _Ref432686850 \n \h \* MERGEFORMAT 1.1.3 | 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REF _Ref432686880 \n \h \* MERGEFORMAT 1.2 | 资金落实情况 | 企业自筹 | |
REF _Ref465894354 \n \h \* MERGEFORMAT 1.3 | 招标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
REF _Ref465894361 \n \h \* MERGEFORMAT 1.3.1 | 交货期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质量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保证期 | 见招标公告 | |
REF _Ref465894384 \n \h \* MERGEFORMAT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REF _Ref432686942 \n \h \* MERGEFORMAT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REF _Ref465894480 \n \h \* MERGEFORMAT 1.10 | 偏离 | 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实质性内容,则否决其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非实质性偏差,则对评标价格进行调整或对在评标分数作相应体现。 | |
REF _Ref465894520 \n \h \* MERGEFORMAT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如有) | |
REF _Ref465894688 \n \h \* MERGEFORMAT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6】日16:30前。 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 电子邮箱:954785075@qq.com | |
REF _Ref465894493 \r \h \* MERGEFORMAT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邀请投标人。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本项补充如下: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和技术部分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未包含投标须知3.1.1款所列内容,请投标人自行补充。 | |
REF _Ref465894842 \n \h \* MERGEFORMAT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
REF _Ref465894960 \n \h \* MERGEFORMAT 3.1.2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内,除合同约定以外情形,各项费用不作调整。 | |
REF _Ref465894904 \n \h \* MERGEFORMAT 3.2.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 |
REF _Ref432687342 \n \h \* MERGEFORMAT 3.2.2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REF _Ref465889876 \n \h \* MERGEFORMAT 3.3 | 资格审查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如缺少,则相关证明无效。证书、材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或涉及的评审内容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具体填报格式要求见 REF _Ref465889605 \r \h \* MERGEFORMAT 第六章 REF _Ref465889605 \h \* MERGEFORMAT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
REF _Ref465895031 \n \h \* MERGEFORMAT 3.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整三个年度。 若投标截止日为本年度6月30日以前的,可不提供上一年度,但需提供上一年度之前的三个年度。 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时间为自投标人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 | 近年完成的类似供货情况的时间要求 | 见招标公告业绩的时间要求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用户使用证明文件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
REF _Ref465895086 \n \h \* MERGEFORMAT 3.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和价格表正本每一页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
3.5.4 | 投标文件编制和份数要求 | 投标文件:按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分别编制(但可装订成一本)。 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纸质版正本文件为准。 | |
REF _Ref465895102 \n \h \* MERGEFORMAT 3..5.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项目、标段、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
REF _Ref465895129 \n \h \* MERGEFORMAT 4.1 |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REF 投标截止时间 \h \* MERGEFORMAT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不得开启。 | |
REF _Ref465895218 \n \h \* MERGEFORMAT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08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REF _Ref465895224 \n \h \* MERGEFORMAT 4.2.2 | 投标递交地点 |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 | |
REF _Ref465895533 \n \h \* MERGEFORMAT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REF _Ref465895551 \n \h \* MERGEFORMAT 4.4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
REF _Ref465895566 \n \h \* MERGEFORMAT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择机开标 | |
REF _Ref465895571 \n \h \* MERGEFORMAT 5.2 |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本次开标会议不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 |
REF _Ref465895589 \n \h \* MERGEFORMAT 6.1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 |
REF _Ref465895615 \n \h \* MERGEFORMAT 6.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
6.3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一、资格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作要求); 2、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或其投标报价明显超过市场价的,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竞标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质量、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投标人须知1.4.3项有其中之一情形的; 9、同一品牌货物的两个或以上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10、价格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 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价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文字描述明显笔误的除外);若投标人最终报价采用总价优惠方式的,评标时其各分项报价按总价优惠的比例统一进行下浮。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实质性内容的; 12、若投标人报价清单中少报、漏报的项目合计价值超过其投标总价10%的; 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4、专用否决条款: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相关条款 除本“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的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认定的依据。 | |
REF _Ref465895653 \n \h \* MERGEFORMAT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一名 | |
REF _Ref432687653 \n \h \* MERGEFORMAT 7.2 | 履约担保 | 无 | |
8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电话:0511-85317682 投诉电话:0511-85317696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
投标人须知
1.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2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和交货期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
1.10 偏离
投标人偏离招标文件任何要求的,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差异表中反映,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
2.2.2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分别编写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格 式 及 要 求 |
一 | 商务部分 |
|
1 | 投标函和报价表 | 附件1 |
2 | 授权委托书 | 附件2 |
3 | 资信证明文件 | 附件3 |
4 | 差异表 | 附件4 |
5 | 对合同条款的确认函 | 附件5 |
6 |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附件6 |
二 | 技术标准 |
|
1 | 技术服务、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
|
2 | 其他技术补充材料 | 投标人自定 |
投标人应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成册,并随附“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3.2 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交货进度和付款方式等进行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且应为含税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3.3.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3.3.3 投标报价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并在价格表中注明。
3.3.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3.6 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4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更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据此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3.5.3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分开或合并密封包装(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外包装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面交。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签署、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3.4 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安排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7.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6.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7.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商务部分评审(合计100分,占总分权重10%)
技术部分评审(合计100分,占总分权重50%)
投标报价(合计100分,占总分权重40%)
附件一:商务评分表
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数 | 评分标准 |
1 | 经营状况 | 20 | 近三年均盈利,20分;两年盈利,15分;一年盈利10分,否则不得分。 |
2 | 财务审计报告 | 15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字迹清晰完整并加盖审计公司签章,得1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未提交得0分。 |
3 | 报价结构完整性 | 20 | 报价完整、清晰、有分项、有汇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15-20分;较完整,有单项总价,有汇总总价,但组成不清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得11-15分,报价结构不完整,不清晰得0-10分。 |
4 | 体系管理文件 | 15 | 有质量体系认证得 15 分,未提供0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
5 |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 15 | 出现故障提供技术支持且4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5分,出现故障提供技术支持且4-8小时到达现场得12分,出现故障提供技术支持且8-12小时到达现场得8分,出现故障提供技术支持且超过12小时不得分,出现故障仅提供技术支持不能到现场的不得分。 |
6 | 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及偏差情况 | 15 | 每有一项负偏差(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100 |
|
附件二:技术评分表
技术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 分数 | 评分标准 |
1 | 低压岸电桩
| 15 | (1) 岸电桩人机界面采用“全触摸屏操作”方式,操作方便快捷得2分,未采用不得分。 (2) 岸电桩具备计量计费、对后台通信、船舶连接、工作状态指示等功能得2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3) 岸电桩具备当出现故障时,能自动切断输出功能,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4) 岸电桩具备输出侧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5) 岸电桩具备安全告警功能,有明显的状态指示和文字提示,可以防止人员误操作,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6) 岸电桩具备急停开关,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通过手动快速切断电源,停止供电,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7) 岸电桩配备交流电度表,通过输入分时电量,内部实现转换电量计费,输出完成供电费用的收取、结算功能,得2分。有一项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8) 岸电桩具有与上层监控系统通信的功能,将电量、费用等信息上传给远程监控,同时接受远程监控的控制功能,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9) 岸电桩具备对外通信功能,可将用户信息、设备状态信息上传给后台监控系统,获取并执行后台监控系统的控制命令。通信接口可采用4G网络或Wifi通讯等无线通讯方式,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10) 岸电接电箱配置7寸触摸彩屏,岸电桩箱体为316等级不锈钢材质,接电箱应选用室外型,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的能力,低压舱并具有防潮、防盐雾、防腐蚀、防尘等功能,低压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11) 岸电桩具备断电记录现场数据功能,记录最近发生的报警事件的名称、起始时间数据,最近发生的定值修改事件和充电事件的名称、起始时间,得1分。不具备上述功能不得分。 |
2 | 电缆及电缆管理系统 | 15 | (1) 电缆采用具有抗拉、柔性、绝缘及较好防护性的岸电专用电缆,并满足现场负荷容量要求,严格执行《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得4分,否则不得分。 (2) 卷筒中配置至少50米的电缆,得4分,否则不得分。 (3) 电缆卷盘采用电动遥控式和应急手动方式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电缆卷筒能容纳全部上船电缆,并设置有电缆放缆终点保护装置,运行到极限位置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两圈电缆,电缆卷筒中心集电器的载流量应与上船电缆的承载电流相匹配,其机械结构防护等级为IP56。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5) 电缆卷筒的电缆绞车的定时预紧设置能够维持最佳电缆长度,避免电缆超过拉紧限制或过于松弛,保持恒张力;在出现电缆过度拉伸情况下,及时切断岸电连接, 预防潮汐过低或飓风破坏,避免带电拉断电缆或插头拔出状况发生。满足上述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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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营监控系统 | 10 | (1) 岸电运营监控管理系统采用无线通讯方式获取设备数据,现场岸电桩通过无线方式将数据发送到无线终端上。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2) 监控子系统实时采集岸电电源设备用电状态、岸电电源设备的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主要包括:岸电电源设备号、电量、金额等。满足上述要求,得2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3) 监控子系统统计各岸电电源设备的交易数据。交易数据可生成报表。每次生成的报表能够查询和打印。支持多种类型的报表制作查询,包括日报、周报、月报、年报、自定义时段月报、年报表等。满足上述要求,得2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4) 运营子系统包括客户资料登记、客户资料查询,客户资料修改等,所有客户可通过扫描桩上二维码在岸电设备上取电,并进行结算,具备对客户、用电交易数据进行计量计费查询统计的功能。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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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室内配电柜 | 10 | (1) 配电柜内含1台250KVA、400/400V双绕组输出干式隔离变压器和2路输出开关及相关配件,变压器防护等级 为IP20,采用国家推广的节能型的变压器,符合国家节能政策要求,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2) 室内配电柜中配置2个开关,分别给2个岸电桩供电,每个开关额定电流250A。塑壳断路器采用进口品牌(如ABB、西门子、施耐德等或同等品牌),限流型高分断塑壳断路器,满足上述要求,得2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3) 配电柜每一路输出配置一个多功能表,计量程应在测量范围内,测量最大值应在满量程85%以上。 配电柜需经防腐处理,适合沿江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使用,配电箱采用2mm厚冷轧钢板,箱体采用钢板、角钢焊接式结构,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只要有一项不符合都不得分。 |
5 | 技术方案
| 4 | (1)提供岸电系统一二次系统图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2)提供《船岸等电位处理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3)提供《连船技术方案及船岸连接操作方法》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4)提供岸电系统就地与远程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
6 | 投标人技术经验 | 6 | (1)投标人成功中标且成功执行过岸电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0.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文件),满分为3分。(2)具备1个成功连船经验的得0.5分(需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连船报告),满分为3分。 |
7 | 工程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有同类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8 | 工期 | 20 | 工期在55-60天,得15分,工期55天以内(不含55天)在15分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加1分,最高增加5分。工期高于60天的,不得分。 |
9 | 企业技术能力 | 6 | (1)具备岸电相关的专利每1件得1分,满分为2分;没有不得分。 (2)岸电类产品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查新认定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为2分;没有不得分。 (3)具备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
10 | 质保期 | 8 | 质保期为通过验收后2年的得6分,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8分,质保期低于2年的得0分。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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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价格评审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合理有效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Z: Z=有效投标人报价之和/有效投标单位数
二、计算投标人评标价格的偏差率δ
δ=(投标人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三、报价得分:
依据投标人评标价格的偏差率δ,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
当δ=0时,得75分;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75分的基础上,δ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扣减1分,最低扣至0分为止;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75分的基础上,δ每减少1个百分点,则增加1分,最高加至100分;当得分超过100分后,δ每继续减少1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得分在100分的基础上扣减0.5分,最多扣20分;
其他情形,按中间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按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排序。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签署地点: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
甲方: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就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低压岸电桩项目缔结下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2套低压岸电桩的采购及相关配套安装调试等工作。本项目在镇江港国际集装箱四期码头区域。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前沿共2个泊位,每个泊位配置一套卧式低压岸电桩及电缆卷筒,共2套低压岸电系统,还需要配置无线通讯系统、计费计量系统、云平台监控软件等,整个项目包括设备的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线缆敷设等工作。电压等级为400V,用电容量为每个桩100kVA,共200kVA,低压岸电桩固定于码头前沿。
第三条:本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XXX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乙方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14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预付款;安装调试合格后14日内支付合同额的60%,同时退还10%履约保证金;初步验收合格一年后14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买方出具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后30日内支付。须接受承兑汇票。
3、本合同的价格,已经包括了安装调试、运输、服务及人工、培训、保险、管理、纳税等各种合同内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合同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中的任何风险和所有涨价因素,合同价格以合同签署价格为准。
1、主要的工作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配电柜 |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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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低压岸电桩 | 卧式400V 100kVA | 2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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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缆卷筒 |
| 2套 |
|
|
4 | 计费计量系统 |
| 1项 |
|
|
5 | 无线通讯系统 |
| 1项 |
|
|
6 | 岸电监控软件 |
| 1项 |
|
|
7 | 安装调试 |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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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项目施工前提供详细安装调试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施工工期等,由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
1、甲方应于乙方施工人员到达工作现场之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使施工现场具备匹配的水、电条件;
(2)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物;
2、甲方应于乙方进行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线路图、设备安装图等基础资料、图纸以及竣工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并进行现场交底。
3、甲方应与工作现场管理部门协商好乙方工作的有关问题,并应在进场工作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技术协议
签署页:
本协议双方已分别正式授权其下述代表于【2019】年【 】月于【】正式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乙方: |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 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技术规范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低压岸电桩项目的2套卧式低压岸电系统设备的采购及配套安装,靠港船舶的日常用电电压等级为400V,用电容量为100kVA,岸电桩固定于码头前沿。
2.标准规范
为规范港口船舶岸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多项标准,主要包括:《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IEC/ISO/IEEE 80005-1 Ed.1》等。
本项目参考的其他主要标准规范及文件主要包括:
JTS155-2019 《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JT/T 814-2012《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
JT/T 815-2012《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GB/T 25316-2010 《静止式岸电装置》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9(中国船级社)
CB/T 4406-2014岸电箱 (船舶行业标准)
GB/T 6994-2006舶电气设备定义和一般规定(IEC 60092—10l:2002,IDT)
GB156-2003 标准电压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GB/T 14597-2010 电工产品 不同海拔的气候环境条件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7260.3-2003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船用电源要求
DT/T 5202 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DT/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3. 建设内容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前沿共2个泊位,每个泊位配置一套卧式低压岸电桩及电缆卷筒,共2套低压岸电系统,还需要配置无线通讯系统、计费计量系统、云平台监控软件等,整个项目包括设备的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线缆敷设等工作。电压等级为400V,用电容量为每个桩100kVA,共200kVA,低压岸电桩固定于码头前沿。
4. 项目总体方案
4.1 总体要求
本期主要供货设备为2套低压岸电系统,岸电桩容量为100kVA,柜内配有接线铜排、开关、计量电表、通讯接口等,柜外配有工业插座、带电指示灯等。
4.2 柜体要求
岸电桩柜体采用3mm厚316不锈钢材质。设备正面显示设备数据和带电指示灯,侧面配置工业插座,底部进出线,柜体防护等级为IP56。
4.3 开关要求
柜内总进线采用塑壳断路器隔开,塑壳断路器选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或相当于品牌产品。
4.4 插座要求
每个岸电箱配置1个工业快速插座,满足户外使用IP56的防护等级,选用曼奈柯斯、健龙、康尼或相当于品牌产品。
4.5 计量要求
计量电表选用低压三相四线制电表,配置3套电流互感器,互感器变比为200/5。
4.6 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低压岸电桩 | 卧式 400V 100kVA | 2套 |
2 | 电缆卷筒 | 电动式卷筒、含50米软电缆 | 2套 |
3 | 工控机及显示器 | 1TB硬盘、4G内存,22寸显示器 | 1套 |
4 | 打印机 |
| 1套 |
5 | 计费计量系统 | 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结算软件 | 1项 |
6 | 无线通讯系统 | Wifi或4G通讯 | 1项 |
7 | 岸电监控软件 | 云平台监控设备运行状态 | 1项 |
8 | 室内配电柜 | 含1台250KVA、400/400V双绕组输出干式隔离变压器和2路输出开关及相关配件等,输入400V,放置在配电房内。 | 1套 |
9 | 配电柜连接电缆 | 3*185铠装电缆 | 约20米 |
10 | 配电柜至配电箱连接电缆 | 3*70铠装电缆 | 约580米 |
11 | 施工改造 | 含配电柜安装、到码头前沿电缆打支架固定与敷设、岸电桩的固定等 | 1项 |
4.7 元器件推荐品牌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 |
1 | 塑壳断路器 | 施耐德、ABB、西门子 |
2 | 接触器 | 施耐德、ABB、西门子 |
3 | 插座 | 曼奈柯斯、健龙、康尼 |
4 | 电表 | 威盛、安科瑞、雅达 |
5 | 电缆 | 江苏上上、江苏宝胜、远东电缆 |
6 | 触摸屏 | 昆仑通态、迪文、维控 |
7 | 扫码计费系统 | 澄瑞电力、特变电工、易立电气 |
5. 设备详细功能要求
本项目岸电桩安装于码头边沿上,配有低压插座,与船舶电缆的接头连接,实现对船舶电气设备供电。接电箱外壳由 316不锈钢材料制成并进行表面喷塑,箱体设计满足户外使用工况,防护等级为 IP65, 能够适应码头潮湿恶劣的工作环境。
5.1 岸电桩
岸电桩人机界面配置全触摸屏,可与供电控制单元通讯;供电控制单元可进行供电保护和供电控制。
5.1.1基本功能
1) 人机界面采用“全触摸屏操作”方式,操作方便快捷。且岸电桩具备工作状态指示功能,可以方便观察岸电桩的运行状态;
2) 具备计量计费、对后台通信、船舶连接、工作状态指示等功能。
5.1.2安全保护功能
1) 岸电桩具备保护功能,当出现故障时,岸电桩应能自动切断输出,并有报警提示,全方位保护充电安全;
2) 岸电桩交流输入具备输出侧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
3) 岸电桩配置D级防雷电路,具备防感应雷、防操作过电压的保护功能。
4) 岸电桩具有运行状态指示灯,包括急停保护、断路器跳闸(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或漏电保护);
5) 岸电桩具备急停开关,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通过手动快速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6) 岸电桩具备安全告警功能;
7)岸电桩具明显的状态指示和文字提示,防止人员误操作。
5.1.3计量消费功能
1) 岸电桩配备交流电度表,具有对供电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
2) 通过输入分时电量,内部实现转换电量计费,输出完成供电费用的收取、结算;
5.1.4通讯功能
1) 岸电桩具有与上层监控系统通信的功能,将电量、费用等信息上传给远程监控,同时接受远程监控的控制;
2) 岸电桩具备对外通信功能,可将用户信息、设备状态信息上传给后台监控系统,获取并执行后台监控系统的控制命令。通信接口可采用4G网络或Wifi通讯等无线通讯方式。
5.1.5显示及输入功能
岸电接电箱配置7寸触摸彩屏。信息显示字符清晰、完整,可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
5.1.6历史记录功能
岸电桩具备断电记录现场数据功能,可以防止意外断电而丢失充电数据的现象发生,主要记录以下数据。
1) 记录最近发生的报警事件的名称、起始时间;
2) 记录最近发生的定值修改事件和充电事件的名称、起始时间;
3) 历史记录可以清除。
5.1.7自检功能
岸电桩具备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
5.1.8箱体结构及电气性能满足以下要求
(1)箱的尺寸按照现场实际空间制作;
(2)岸电桩箱体为316等级不锈钢材质;
(3)接电箱应选用室外型,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的能力,低压舱并具有防潮、防盐雾、防腐蚀、防尘等功能,低压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4)插座通过电缆与铜排进行连接。电缆在插座箱内妥善固定,避免摇晃和噪音。铜排由绝缘柱支撑,按 IEC 标准确定铜排之间的间距。箱体与基座连接形式必须牢固可靠;
5.2 电缆及电缆管理系统
电缆管理系统主要由1套电缆卷盘、控制系统等组成,用于对岸上接电箱至船舶的电缆进行收放控制管理;电缆管理系统需实时检测电缆的拉力,考虑与岸电系统中的岸电屏及岸电箱等进行安全联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电缆管理系统主要由港口专用柔性电缆及电缆卷筒构成,针对港口典型应用场景,设计电缆卷盘或卷筒的应用方案。
由于长江水域特性,根据水位涨跌的变化,电缆经常性收放,因电缆截面大、自重大,日常运行中很难人力操作,为了节省连接时间,需设计配置电缆自动卷盘系统。
5.2.1电缆
电缆选型:
电缆采用具有抗拉、柔性、绝缘及较好防护性的岸电专用电缆,方便使用与维护,提升系统整体的性价比。并满足现场负荷容量要求,严格执行《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卷筒中配置至少50米的电缆。
5.5.2电缆管理系统
电缆卷筒主要用于完成电缆收放功能,同时需要保证电缆在卷绕过程中电缆所受拉力适中。
电缆卷盘选型需要考虑电缆的规格、卷绕长度、装机高度以及电缆卷筒的工作原理等因素。
1)电缆卷盘采用电动遥控式;另为防止采用电动遥控式失效,需增加手动控制功能。
2)电缆卷筒除具有电缆收放功能,还具备电缆安全防护功能,在正常情况能保证电缆中不出现超过允许值的机械应力,电缆绞车的定时预紧设置能够维持最佳电缆长度,避免电缆超过拉紧限制或过于松弛,保持恒张力;在出现电缆过度拉伸情况下,及时切断岸电连接, 预防潮汐过低或飓风破坏,避免带电拉断电缆或插头拔出状况;
3)电缆卷筒能容纳全部上船电缆,并设置有电缆放缆终点保护装置,运行到极限位置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两圈电缆,电缆卷筒中心集电器的载流量应与上船电缆的承载电流相匹配,其机械结构防护等级为IP56。
5.3 监控管理系统
本项目建设岸电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对所辖范围内的岸电电源进行监控、管理及运营。监控子系统可对所辖范围内的岸电电源进行集中监视和管理;运营子系统可实现客户管理、计量计费、交易记录查询和管理等。
5.3.1系统架构
岸电运营监控管理系统采用无线通讯方式获取设备数据,现场岸电桩通过无线方式将数据发送到无线终端上。
5.3.2监控子系统功能
监控子系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监视报警等功能,可以实现对岸电电源设备运行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集中监控。
n 数据采集功能:实时采集岸电电源设备用电状态等信息;采集岸电电源设备的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主要包括:岸电电源设备号、电量、金额等。
n 图形界面:实时监视各岸电电源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工况。
n 数据处理与存储:应具备岸电电源设备的交易信息数据的处理与存储功能。
n 报警处理:提供图形、文字、语音等一种或几种报警方式以及相应的报警处理功能。
n 报表管理:统计各岸电电源设备的交易数据。交易数据可生成报表。每次生成的报表能够查询和打印。支持多种类型的报表制作查询,包括日报、周报、月报、年报、自定义时段月报、年报表等。
5.3.3运营子系统功能
运营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客户管理、计量计费统计等功能,可对所辖所有岸电电源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计量计费等。
n 客户管理:包括客户资料登记、客户资料查询,客户资料修改等。
n 计费管理:所有客户可通过扫描桩上二维码在岸电设备上取电,并进行结算。
计量计费信息查询和统计:具备对客户、用电交易数据进行计量计费查询统计的功能。
5.4 室内配电柜
室内配电柜放置在配电房内,主要配置1台250KVA干式隔离变压器和2路输出开关及相关配件等,室内配电柜的输出采用IT接地方式。
5.4.1干式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
1)型式 铜芯线圈干式隔离装置
2)接线组别:Dyn11
3)容量 250kVA
4)变比 400V/400V
5)频率 50Hz
6)防护等级 IP20
(2)性能要求
1)隔离装置铁芯选用优质冷轧硅钢片,隔离装置铁心和金属件均应可靠接地,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2)隔离装置线圈采用优质漆包铜导线绕制。根据散热的需要,隔离装置线圈内应设置合适的散热气道,以使线圈内温度分布尽可能均匀。
3)隔离装置防潮能力强,阻燃性能好,绝缘材料具有自动熄火的特性,遇到火源时不产生有害气体。
4)隔离装置应具有较强的结构强度,从而保证具有较强的抗振动能力和抗短路能力。
5)变压器应采用国家推广的节能型的变压器,符合国家节能政策要求。
5.4.2塑壳开关技术要求
(1)室内配电柜中配置2个开关,分别给2个岸电桩供电,每个开关额定电流250A。
(2)塑壳断路器采用进口品牌(如ABB、西门子、施耐德等或同等品牌),限流型高分断塑壳断路器。
(3)塑壳断路器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50kA,且Ics=100%Icu,其电子脱扣单元可以提供现场负荷预报警指示。
(4)塑壳断路器回路用脱扣器具体有电子型(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热磁型(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电磁脱扣(短路瞬时),塑壳断路器需带脱扣功能。
5.4.3配电柜技术要求
室内配电柜具备可整体起吊并放置于拖挂车上灵活转移的特性;柜内的电气设备应可靠固定,在吊装及移动过程中不能出现异常。配电柜需经防腐处理,适合沿江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使用。
(1)柜内其它辅助器件最低选用国内名牌产品。
(2)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不得选用淘汰的、落后的元器件。
(3)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配电柜每一路输出配置一个多功能表,计量程应在测量范围内,测量最大值应在满量程85%以上。
(5)低压断路器应具有安—秒特性曲线,上下级应大于2级的配合级差。
(6)柜门应配备不小于2.5mm2接地过门多股软铜线。
(7)配电箱采用2mm厚冷轧钢板,箱体采用钢板、角钢焊接式结构,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运输和安装时不应变形。
(8)柜体外壳金属材料应经过防腐处理,并喷涂耐久性防锈漆,表面覆盖层应有牢固的附着力,并应均匀一致。
(9)柜体进出线下进下出,预留电缆孔,配胶条作为箱体的附件。
二、检验和项目验收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2.1 性能验收试验
2.2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格的要求。
2.3 性能试验的时间:试验时间由招标人协商确定。
2.4 性能验收试验由投标人主持,招标人参加。
2.5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6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低压岸电安装完成后,调试正常并通过受电试验,能正常投入使用。性能验收试验方案以投标人为主编写,招标人参加,共同签章确认性能验收结论。
三、技术服务和联络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设备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1.3.5工程设计:技术协议签定后,投标人配合用户完成整个工程相关图纸设计,包括土建设计资料、暖通设计资料、电气设计资料、控制设计资料等。甲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完成土建建设、电缆桥架或电缆沟施工等工作。
1.3.6安装: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能够满足用户的安装要求,如在安装过程中,有问题,投标人在24小时内给予现场处理。
1.3.7安装接线: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能够满足用户电缆接线要求,如在安装接线过程中,投标人在24个小时内给予现场处理。安装接线主要包括一次电缆施工、二次控制电缆施工资料。
1.3.8设备调试:投标人完成设备安装工作后,进行设备安装情况检查、电缆接线检查,并与用户商量协商调试工作,并编写调试报告,完成设备调试、调试完成对用户进行培训、配合用户完成设备投运工作。
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2. 施工前联络会
施工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码头的安全施工,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及各投标人之间的接口问题,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施工联络会,由投标人组织,费用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地点在招标人所在地,具体议题、时间届时由双方协调确。
四、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保证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低压岸电安装后,设备试验正常,并能正常投入使用,如应投标人在供电配套安装过程中,导致招标人设备损坏,重新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则投标人需负责修理完成,保证招标人设备能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质保期为通过验收后满24个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包括报价文件格式和表格,报价人必须按此格式和要求填报,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 投标函和报价表
附件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 差异表格式
附件4 对合同条款的确认函
附件5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6 投标人技术方案
附件1 投标函和报价表格式
投标函和报价表
致: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贵公司的码头低压岸电桩项目招标文件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及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报价。
1、我们愿意按照邀请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所需的内容及一切相关服务,报价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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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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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含16%增值税) | ¥: |
注:投标价包括了设备、安装、运输、服务及人工等项目相关费用。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报价,我们将在于合同生效后 天前完工。
3、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报价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报价表的序号顺序及分项名称依次填写报价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我作为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身份证号码: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在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低压岸电桩项目的报价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差异表格式
差异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应单独列表。
序号 |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 备注 | ||
条 目 | 简 要 内 容 | 条 目 | 简 要 内 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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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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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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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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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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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附件4 合同条款确认函
合同条款确认函
致:
鉴于我们已经收到并认真研究了: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低压岸电桩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除我们在差异表中明示的差异外,我们承诺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全部接受,愿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供应设备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不再提出任何差异表中未明示的差异和偏差。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6 安健环协议
安健环协议
甲方: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包商、外来协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协作、劳务合作等服务或生产经营活动,为切实保障安全、健康、环保生产,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安健环职责、责任:
1、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安全、健康、环保的作业场所和环境,及时为乙方办理资质审验、作业许可等相关审批办证手续以及其它便利性服务。
2、甲方应为乙方进港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健环培训,使其了解甲方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应主动告知乙方服务场所、有关作业活动中的各类安健环危害因素和风险,以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注意事项、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
3、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健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教育指导并监督乙方加强安健环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的各类安健环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照相关规定予以经济考核、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等处罚。
二、乙方安健环职责、责任:
1、乙方必须将相关合法经营资质材料正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在指定期限内送交甲方安全监督部。经资质审验合格后,方可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其法定认可的经营业务活动。乙方对其提供的资料合法性负责。如有变更事项,须及时报甲方备案,未经报备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2、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和合法使用车辆设备及工属具等。从业人员在法定务工年龄内,身体健康,无残疾,并为其购买规定额度的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安全、技术、特种操作人员等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持有效证书;确保车辆、设备设施、工属器具等技术状况良好,并按规定足额购置相关商业保险。
3、乙方自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必须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法定经营许可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劳务服务等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上述范围以外的场所。乙方经营活动如与甲方生产发生冲突,必须服从甲方生产。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符合甲方现场实际的各项安健环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自主组织开展新员工三级教育、员工日常安健环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应健全日常安健环活动台帐、记录。
6、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从事动火、临时用电、高空、吊装、交叉、破土、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并自行做好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健环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对其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其在甲方区域范围内的现场安健环管理,必须指派安健环协调员专人负责协调、监护作业现场安全,开展安健环检查、内部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如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必须自觉接受教育和考核。不得聚众干扰甲方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8、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缴纳 元安健环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违规违约考核、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支出,当风险抵押金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主动补足。
9、乙方必须对其从业人员在甲方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废弃物、危害品管理、环保、健康作业负责。不得有损害双方员工职业健康危害和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行为,并主动加强防范,如有损害,自行负责。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上述安健环约定,甲方可暂停或中止乙方进港作业资质及合同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生产经营中如对甲方设备、设施、场所、人员等造成损坏、损伤、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乙方因自身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内部管理不到位或违反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的安健环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属双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安健环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按法定程序解决。
4、甲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它: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