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客运码头形象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的 扬州港客运码头形象提升工程 已经在 江苏省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港签[2019]58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扬州港区客运码头内
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60.3万元 (其中5万元为预留金)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客运码头趸船修复和廊道修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技术标15分、施工工期1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4.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5分)
该项得分=75*[1-(投标报价-最低投标报价)/最低投标报价]。
4.2技术标(15分)
(1)、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素质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2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1分)
(3)、劳动力配备计划合理(1分)
(4)、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配备齐全(2分)
(5)、施工方案合理科学,施工方法选择恰当、体现先进、经济、可行(4分)
(6)、质量保证体系可靠,管理措施得力(1分)
(7)、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点(2分)
(8)、总进度计划编排合理、有针对性,保证措施考虑周全(2分)
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4.3施工工期(10分)
投标工程工期与标底工期(标底工期为30天)相同的为5分,比标底工期每提前1天相应增加1分,最高计至10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5月15 日 10 时 00 分至5 月20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5月 24 日 12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按公告中的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报名费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不论中标与否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六、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后,需向招标方缴纳2000元的标书制作及专家评审费用,方可签订合同。
七、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曦 15995115016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