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分公司2023年度库棚零星维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2-FW028)
本招标项目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分公司2023年度库棚零星维修业务外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高新、金港、东港等港区)。
2.2工作内容:对港口库棚进行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卷帘门喷漆、链条、电机、线路及门包边的更换;墙面及屋面彩钢板、檩条等的更换,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清单。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6.180368万元(含税价,税率9%)
2.4维修响应要求:具体实施由招标人统筹安排,投标人须服从。单项维修情况包括包工包料、计日工、辅助机械等。
2.5服务周期为一年,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年审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经理到岗承诺(提供书面承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月9日14 时前(北京时间)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2268657859@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户 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4.3本项目报名前须登录网址:https://sys.portjs.cn:9081/edc/formview/dri080#/?_key=tmyf63完成《镇江港务集团招标中心供应商信息填报》表的填报,信息表已填报过无需再填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九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 其它投标人需注意的内容
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若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地 址:大港临江西路
联系人:秦凯旋
电 话:18012802379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九楼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梁 明
电 话:0511-85668675、13952868183
E- mail:2268657859@qq.com
注:负责解释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