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及北侧停车场景观项目(土建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GJTZB2021-GC022/1)
本招标项目 镇江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及北侧停车场景观项目(土建与安装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2工程内容:对大港三期镇江口岸联检楼服务中心周边区域景观进行改造,包括沥青路面、路牙、花坛、机动车位、铺装、围墙、给排水及智能闸口、监控等安装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133万元(含土建暂列金额9万元、设计费4万元、 绿化种植土外购土方2万元、安装暂列金额1万元;税率9%)
2.1.4工期要求: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能提供3个月(2021年5至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经理到岗承诺(提供书面承诺)。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3个月(2021年5至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人(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14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注明普票或专票、发票邮寄地址)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2268657859@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 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 号:3205017586360000080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14 时30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和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地 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
联系人:秦凯旋
电 话:18012802379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梁 明
电 话:0511-85317625 /13952868183
注:负责解释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