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LED灯具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LED灯具年度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及参数
灯具名称 | 功率 | 计量单位 | 年度估算量 |
LED平台灯 | 30W | 件 | 10 |
LED平台灯 | 50W | 件 | 110 |
LED设备灯 | 50W | 件 | 20 |
LED设备灯 | 80W | 件 | 10 |
LED设备灯 | 150W | 件 | 10 |
LED设备灯 | 200W | 件 | 45 |
LED设备灯 | 250W | 件 | 10 |
LED设备灯 | 300W | 件 | 35 |
LED设备灯 | 400W | 件 | 10 |
LED高杆灯 | 150W | 件 | 40 |
LED高杆灯 | 200W | 件 | 10 |
LED高杆灯 | 250W | 件 | 10 |
LED高杆灯 | 300W | 件 | 32 |
LED高杆灯 | 400W | 件 | 10 |
LED步道灯 | 12W | 件 | 30 |
LED步道灯 | 24W | 件 | 20 |
项目预算:7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5月16日14时。报名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须注明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
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649584878@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4时;递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三楼招标中心)。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20号
联系人:周平 电话:13921593568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
联系人:鞠辉 电话:138529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