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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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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562-3211129。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1年,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努力把司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开放性,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公众关心可以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形式:1、建立网络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枞阳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专栏检索查阅县司法局网页就可查阅司法局公开的政府信息。2、通过公共查阅点。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五、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今后工作打算


     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司法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增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及时公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枞阳县201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被依法纠错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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