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麒麟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麒麟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麒麟镇西街12号麒麟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电话:0562-3651083,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打造阳光型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2019年,麒麟镇在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麒麟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结合实际,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市政务公开要求,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内容不缺、次数不少、标准不降,杜绝滥竽充数、以次充好,对预公开的信息严把关,力求内容准确、公开充分

   二是及时对接,把握更新时效,持续跟踪工作进度,特别是关于本镇的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重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信息及时获取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针对被公开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情况,家庭住址等信息做好信息保障,确保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四是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19年,本单位共累计公开信息452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8条;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4条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5条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5条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25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0条政策解读23条;回应关切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9年本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答复0件。公开0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栏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督促相关职能机构及时提供信息,确保信息来源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积极派人参加市县组织的《新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根据《新条例》的相关精神要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机关人手较少,目前我镇政务公开由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但由于办公室工作繁杂,造成在政务公开方面更新方面较为缓慢,甚至出现有栏目长期没有更新情况。

   2、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积极性不高,制作的信息质量不尽人意。甚至出现询问信息时,以不知道,没有等回答敷衍公开。

   3、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4、解读类信息单一,总是以文字解读为主,缺少新意。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镇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镇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4.加大检查力度。为保证公开的信息质量,镇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开工作的自我检查,定期安排分管负责人进行政务公开督查,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及时解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
方便 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