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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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镇莲城路与浮山路交叉口,电话:0562-2901169,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实施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医保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部门,我局自2019年3月29日挂牌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公开发布信息108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工作动态等。

1、围绕热点推进信息公开。围绕打击欺诈骗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25种带量采购药品政策落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病”门诊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问题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回应人民关切。今年以来共印发医保宣传材料近2万份,发布医保政策信息动态200余条。同时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中医保监管、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等三个目录的维护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负责人解读、部门解读、新闻发布解读、政策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文件,以及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待遇保障、参保缴费、医保便民服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网站公开、微信推送、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3、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公开。根据《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政策文件要求,主动公布县医保局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形成全社会监管合力。及时公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加大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切实维护好基金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管理办公室,并由1名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与《条例》培训,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根据《条例》精神,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在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经常性更新工作实时动态,丰富信息资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并且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六)  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及时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政务公开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领导下,2019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制度制定、责任分工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得到推进。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亟待完善;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


六、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加强网站安全检查,认真逐项进行自查,对网站信息中存在的错别字、网页新闻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发布信息内容的监控,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枞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部署今后重点任务和分工安排,强化机关各股室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通过在线访谈、专家解读、媒体专访等形式,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没有
方便 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