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11-0012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县应急局
文号: 枞政办秘〔2020〕59号 关键词:
生成日期: 2020-11-19
废止时间:
生效时间:
内容概述:
下载: 下载原文(DOC格式);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字体:大【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办〔2020〕3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通过开展普查,查清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基本状况,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县委、县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制定普查方案,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二)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至2022年):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枞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普查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枞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发挥专业第三方力量,充分利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县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配足人员队伍,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负责普查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扎实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各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机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普查的方案细化、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据采集和汇总审核等工作。
  (二)规范数据管理。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确保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展牌、展板、黑板报、宣传单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良好局面。


      附件:枞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uploadfiles/2020/11/202011191128502850.doc




                                                                                                           2020年11月6日

关联信息

没有
方便 不方便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枞阳县政务公开”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