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06-0005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信息来源: 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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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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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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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传达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通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情况,进一步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枞阳县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一、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外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和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党委、政府的权威信息,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有利于改进党政机关的领导方式,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引导公众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争取新闻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把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新闻宣传工作。

二、新闻发布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等组成的全县新闻发布协调小组,定期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确定新闻发布形式,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

(二)健全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当县内发生重大的、可能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负责处理事件的县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的同时,应抄送县委宣传部。如有必要,应设立由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临时新闻中心,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布口径,由县委宣传部根据负责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提出的新闻报道意见加以确认,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难以把握的问题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三)完善新闻发布会公开机制。新闻发布会召开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包括主题、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媒体、发布词、问答、现场照片等内容,扩大发布会影响面,增强宣传效果。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决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五)我县主办或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各类活动;

(六)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县委、县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召开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会议室。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新闻发布会召开地点一般设在本单位会议室,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选地点。

五、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全县性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县政府新闻办协助:

1.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需提前一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详细情况通知县政府新闻办进行备案。

2.县政府新闻办协助做好发布会材料准备工作,并报县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审核。

3.县委发布会主发布人一般为县委领导或县委新闻发言人,主持人为县委新闻发言人或由县委领导指定。  

4.县政府发布会主发布人一般为县政府领导或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人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由县政府领导指定。

(二)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如需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需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沟通:

1.申请单位需提前1周将新闻发布会申报材料(包括发布时间、发布地点、主办单位、发布会主持人和发布人、发布辞、主持词、答问口径等)按规定格式报县政府新闻办审核。县政府新闻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审核结果。

2.申请单位需打印好发布会相关材料,提前带至会场,以备与会媒体记者领取。

3.发布会主发布人由申请单位新闻发言人担任。

4.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同志或者申请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主持。

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组织

一般情况下,所有具有采访资格的县内外媒体记者都可参加我县新闻发布会。县政府新闻办负责邀请媒体记者和组织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会的记者邀请范围,由县政府新闻办根据发布的内容确定。

新闻发布活动结束后,县政府新闻办应及时收集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便评估新闻发布工作的实际效果,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发布部门。

七、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2.新闻发言人的言论代表党委、政府和单位的立场,其中单位的新闻发布权限与行政管理事权相对应,采取“谁负责、谁发布”原则。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职能科室及联络员,主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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