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05-0009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枞政办秘〔2020〕10号 关键词:
生成日期: 2020-03-25
废止时间:
生效时间:
内容概述: 《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业经3月13日县政府第7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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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 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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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农办规2020〕3号)和省农村农业厅三大行动及有关农业产业扶贫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全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保脱贫、强产业、补短板、防风险、促巩固,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突出主体培育、产销对接、科技服务关键环节,继续深入实施“四带一自”、项目提升、“一村一品”三大行动,实现“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贫困村、自种自养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13个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贫困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其中3000户以上自种自养贫困户达到产业发展标准;实现12000户贫困户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动。

三、实施主体

脱贫攻坚期内有参与意愿且具备特色种养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有帮扶带动贫困户意愿的农业园区(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项目支持原则及要求

(一)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加大对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奖补力度,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从2020年1月1日起,贫困户自种自养产业发展规模,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要求的相应标准;对粮、棉、油大宗农产品列入“负面清单”,不安排项目支持;支持有条件贫困户发展自种自养产业项目。

(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结合实际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在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力度,解决“卖难”问题;支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积极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农业产业;支持村集体提升自主发展产业的规模和配套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村集体自主发展能力较弱的村积极参与大型水产品冷库、果蔬冷库、活禽屠宰加工、其他农业加工等项目合作,通过资金入股建设现代农业服务设施,返租给企业,取得分红稳定收益。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项目。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生产经营、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建立带贫主体与贫困户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把带动贫困户成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各类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优先安排产业发展项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5户及以上,带动每户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500元的标准,给予带贫主体一次性奖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进入带贫主体务工且获年务工收入5000元以上的贫困户,每户一次性奖补500元。申报材料依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给贫困户收入银行凭证、带动协议书、贫困户签字的帮扶成效复印件、申报表等。

(四)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项目。继续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发展优质、安全、生态、特色的农产品;经县级认定后,县财政当年一次性奖补5万元。

(五)特色产业扶贫“万千工程”项目。继续实施枞阳白茶、水产健康养殖、设施蔬菜、稻渔综合种养、花卉苗木、秸秆综合利用六大“万千工程”项目。对2019年实施到期的项目,提供第三方风险评估报告,效益较好企业可续签合同,再实施一年;对效益不好,存在资金挪用情况的企业,资金一律由乡镇限期收回,并重新安排产业扶贫项目。2020年按《枞阳县特色种养业扶贫“万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枞脱指〔2018〕20号)的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万千工程”。

(六)开展特色农业产业保险。针对当前农业产业存在的风险隐患,支持国元保险实施农业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科学设置险种、保额、保费,依据特色产业实施情况,探索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险,增加险种和赔付额度,为贫困户和带贫主体提供风险保障。

(七)贫困户技术培训项目。支持乡镇对有条件发展特色产业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达到“户有一技之长”的要求,提供贫困户自我发展和稳定增收的能力。继续实施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个自种自养贫困户。

五、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补助清单

水产养殖。精养或半精养水面3亩(含3亩,下同)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规模达2亩及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

生猪养殖。年饲养生猪3头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4500元。

家禽养殖。年饲养家禽100只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

牛羊养殖。年饲养羊6只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3000元;年饲养肉牛1头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2000元。

蔬菜种植。种植大棚蔬菜1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3000元;种植露天蔬菜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2000元。

特色种植。种植葛根、瓜蒌、莲藕、荸荠、食用菌、草莓、山药等特色农产品0.8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新增种植葡萄、西瓜等水果0.8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

中药材种植。种植菊、茯苓、桔梗、芍药、板蓝根、牡丹、金银花、杜仲等中药材0.6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

林业种植。新增苗木、盆景花卉、林下经济、油茶、山核桃、笋竹两用林、果树、茶叶等0.8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

特种养殖。饲养鸽50只、蜂10箱、家兔20只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

其他特色农业产业。贫困户开发家庭农场,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能力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贫困户通过发展其他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00元及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

上述贫困户自种自养补助项目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申报,对同一类项目,贫困户在一年内只能申报一次,每个贫困户申请自种自养补助资金总额累计一年内不超过7000元。

六、项目操作程序

乡镇政府对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项目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贫困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分类如实填写《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申请审批表》并报村委会审查。

(二)项目审核:村委会收到项目申请后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填写《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申报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三)项目审批:乡镇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乡村两级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并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核审批。

(四)项目验收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对项目投入和产业效益进行分析评价。

(五)资金拨付:项目审批后,乡镇特色种养业扶贫领导小组要进行业务指导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会同乡镇纪委进行跟踪督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附《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申报花名册》《特色种养业项目资金拨付汇总表》,资金由财政部门支付到实施主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协调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切实抓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是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统筹安排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牵头单位职责,要认真落实牵头部门扶持措施;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林业)、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好相关扶持措施。各乡镇要将特色种养业扶贫信息充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信息系统和扶贫手册。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在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规范监管,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扶贫资金。

(三)建立联动机制。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要召开季调度会,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推动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乡镇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进行不定期调研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全面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产业发展指导员的培训,掌握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当好宣传员,确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主体,激发贫困户发展自种自养的主动性,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的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乡镇要严格遵守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各乡镇每月28日前向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进度。

八、本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期执行,若与省、市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附:枞阳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任务清单

附件:

枞阳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任务清单

类别

 

单位

主体带动贫困户数

贫困户发展 产业达标数

贫困村“一村一品”

贫困村数

已达标数

目标数

白柳镇

650

180

3

3

0

白梅乡

650

180

4

4

0

长沙乡

150

50

2

2

0

枞阳镇

900

280

3

2

1

凤仪乡

400

60

2

0

1

浮山镇

450

60

1

0

1

官埠桥镇

800

200

2

0

2

横埠镇

1200

250

6

1

3

会宫镇

600

150

3

1

2

金社镇

600

120

4

4

0

麒麟镇

600

150

3

3

0

钱铺镇

600

150

2

2

0

钱桥镇

700

150

3

3

0

山镇

800

150

2

2

0

汤沟镇

950

280

5

1

2

铁铜乡

150

50

2

2

0

项铺镇

500

180

2

2

0

义津镇

700

180

3

0

1

雨坛镇

550

150

3

3

0

经开区

50

30

0

0

0

合计

12000

3000

55

35

13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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