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2600-4/202004-0001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信息来源: | 县公安局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0-04-01 | ||
废止时间: | |||
生效时间: | |||
内容概述: | |||
下载: | 下载原文(DOC格式); |
各室、所、大队,指挥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胡 胜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福生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鲍六一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汪雄武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孟才同志负责县公安局车站派出所筹备设立工作,免去其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姚建平同志任县拘留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白梅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赵 兵同志任县公安局𠙶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金社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应月同志任县公安局钱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𠙶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章前进同志任县公安局雨坛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钱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汪根平同志调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免去其县公安局雨坛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杨 晖同志负责县公安局工会日常具体工作,免去其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免去江光发、江 旭二位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均保留正股级待遇);
免去项光生同志的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免去江建国同志的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陆甸波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别侦查大队大队长;
王 兴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胡唐华、姚欧平、何卫生三位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殷 松、殷晓义二位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汪长安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方 娴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何词杰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钱立旺、胡水进二位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陈保万、方义胜二位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童宏伟同志任县看守所副所长;
汤毛弟、姚汉平二位同志任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副所长;
赵 祥、何 岸二位同志任县公安局横埠派出所副所长;
唐 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白湖派出所副所长;
房利君同志任县公安局长沙派出所副所长;
周宋庆同志任县公安局金社派出所副所长;
周 恒同志任县公安局官埠桥派出所副所长;
胡 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汤沟派出所副所长;
何 祥同志任县公安局白梅派出所副所长;
吴启源同志任县公安局麒麟派出所副所长;
何时龙同志任县公安局项铺派出所副所长;
魏 超同志任县公安局会宫派出所副所长。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