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2601-2/201912-0000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信息来源: | 县司法局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19-11-15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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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司组〔2019〕19号
关于程晨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机关各股室(大队):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11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如下:
一、程晨从官埠桥司法所调至白湖司法所工作;
二、吴鑫从白湖司法所调至横埠司法所工作;
三、刘敏敏安排到铁铜司法所工作;
四、余霞自2019年12月1日起从麒麟司法所借调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同时协助律师工作股、合法性审查股开展工作,借调期限6个月。
特此通知。
中共枞阳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11月14日
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